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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工作程序

发布日期:2024-04-22  作者:  阅读量:[]


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,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,列入培养计划



经民主推荐、团员推荐,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,团支部填写《确定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》



党支部、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,并定期考察,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录



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,培训合格,发结业证



培养联系人建议,党小组提名,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)集体讨论确定是否可以列入近期发展计划(教工发展对象要在分党委审查同意后,向组织部报批)



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(学生要征求班级党员和学生的意见,征求意见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一半,还要征求部分任课老师的意见;教工应征求本单位及有关部门人员的意见)



对拟定发展对象作政治审查,形成政审综合材料



对拟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一般为5-7天



指导拟定发展对象写个人自传



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)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



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(报组织部两周内对发展对象进行考试)



确定入党介绍人,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



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(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,分党委要派员列席)



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



党委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



分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对教工发展对象进行审查,校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批;学院党委、研究生处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学生发展对象进行审批



组织部在学生《入党志愿书》上加盖党委授权章



分党委通知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,并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



做好材料保管工作



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入党宣誓仪式



党支部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》,并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



预备期满一年,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



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,(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,分党委要派员列席),并填写支部大会决议



分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审查教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,校党委召开党委会会议审批;学院党委、研究生处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审批学生预备党员能否转正



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,并告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



组织部、分党委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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